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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选拔应届毕业生攻读软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施方案
整理自:厦门大学 2008-11-8 11:50:36
厦门大学
关于选拔应届毕业生攻读软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施方案
  
为满足信息化建设和软件产业发展的需要,加快海西建设紧缺人才培养,实施高校高层次软件人才培养工程,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同意厦门大学招收软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批复》(闽教高[2008]28号)和福建省人事厅《关于取得厦门大学软件工程硕士学位毕业生就业工作有关问题的函》的精神,自2009年开始,厦门大学将面向省内普通本科高校选拔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攻读软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现将2009年招生实施方案公布如下:
一.培养目标
根据信息化建设和软件产业发展的需要,面向产业和市场,培养高层次的实用型、复合型、国际化的软件技术开发、应用和管理人才。
二.研究方向
信息技术管理、信息化管理软件开发、电子商务与政务、数据挖掘技术及其应用、嵌入式系统软件开发、网络信息安全技术、动漫与游戏软件开发等。
三.招生对象
    面向福建省普通本科高校2009年应届毕业生。为培养复合型人才,专业类别不限。招收名额120名。基本条件如下:
1、2009年毕业时能获得就读院校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
2、省属普通高校2009年应届毕业生,本科期间专业成绩名列所在专业前30%。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经过厦门大学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可适当放宽:
(1)参加全国、福建省或校级程序设计、数学建模等相关竞赛获得奖励
(2)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4级证书
(3)具有程序员、网络管理员、电子商务技术员、信息处理技术员等初级及以上计算机技术与软件技术专业资格证书
(4)本科期间获得校级奖学金
四.报名及录取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材料:
●        《2009年推荐攻读厦门大学软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资格审查表》(空表下载下载地址:http://software.xmu.edu.cn/)一式两份
●        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各一份
●        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大学成绩单原件一份及在学证明书原件一份
●        其他有关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各一份
●        近期同一底片一寸蓝底免冠照片三张(其中二张贴在资格审查上)
●        两名原所在学校具有高级职称以上老师的推荐信(原件)
●        考试费160元(参加测试时现场缴交)
2、报名方式:登陆厦门大学软件学院网站http://software.xmu.edu.cn/,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08年12月3日;
3、网上报名成功后,于2008年12月5日前将以上报名材料邮寄到厦门大学软件学院工程硕士教育中心黄佩文老师收(邮编361005,以邮戳为准)。
二)录取办法
    采用推荐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厦门大学对考生进行综合测试,择优录取。
1、 厦门大学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综合测试学生名单,并于2008年12月10日前在厦门大学软件学院网站和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
2、被确定参加综合测试的学生应于2008年12月12日携带以上有关材料的原件到厦门大学软件学院现场照相并确认资格(现场确认地点:厦门大学海韵园行政楼A107办公室)
3、2008年12月13日由厦门大学进行综合测试(形式为笔试+面试,其中笔试时间150分钟),内容涉及计算机专业基础、相关专业方向基础知识、英语口语以及综合素质等。综合测试地点在厦门大学软件学院。
4、根据考生专业成绩以及综合测试成绩等综合考虑,择优录取,报国务院学位办备案。2009年1月公布拟录取名单,2009年7月发放录取通知书。
5、录取考生应在2009年7月15日前携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学院进行审核。如果学生毕业时未能获得学士学位,取消录取资格。
五.入学培养
   1、入学时间: 2009年秋季学期。
   2、培养方式:基本学制2年(最长不超过5年)。第一学年以课程学习为主,授课地点在厦门大学软件学院;第二学年进入工程实践环节,并完成硕士学位论文。
六.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学校组织的论文答辩,经厦门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厦门大学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颁发全国统一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七.就业派遣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同意厦门大学招收软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批复》(闽教字[2008]28号)和福建省人事厅《关于取得厦门大学软件工程硕士学位毕业生就业工作有关问题的函》的精神。就读厦门大学软件工程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时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选择脱产学习的)并取得厦门大学软件工程硕士学位的毕业生,毕业时发放省人事厅、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备注栏中注明“该生取得厦门大学软件工程硕士学位”;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中学历栏填写“本科”,备注栏中注明“该生取得厦门大学软件工程硕士学位”。
八.学习费用
    “推荐选拔生”享受学费优惠政策,全程学费3.5万元(普通考生学费4万元)。学费可一次性缴清,也可分2年缴纳(第一年1.8万,第二年1.7万)。对全脱产学习的学生,学校协助安排住宿,食宿费用自理。
九.咨询方式 
 厦门大学软件学院办公室  地址:厦门大学海韵园行政楼A107
厦门大学软件学院网址:http://software.xmu.edu.cn
Email:;
电话:0592-2580600黄老师、0592-2580599麻老师; 传真:0592-2580500
                                                        厦门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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